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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东盟卫生合作论坛发布《倡议》

展会排期4月展会 | 5月展会 | 6月展会 | 更多排期     文章来源:中国东盟博览会CAEXPO  时间:2020-11-24

11月24日上午,第三届中国—东盟卫生合作论坛在中国南宁举办。论坛发布《第三届中国—东盟卫生合作论坛倡议》。《倡议》全文如下:

 

中国东盟博览会
论坛现场。图源:东博会秘书处


第三届中国—东盟卫生合作论坛倡议

中国和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卫生部门的高级别官员,以及世界卫生组织、东盟秘书处代表,为落实《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进一步深化和创新中国—东盟卫生部长会议机制以及东盟秘书处协调机制下的中国—东盟卫生交流与合作,推动卫生合作对接,促进本地区卫生事业共同发展,于2020年11月24日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共同出席第三届中国—东盟卫生合作论坛。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团结合作,共建中国—东盟卫生健康共同体”。

注意到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将于2021年迎来对话关系建立30周年,双方关系发展即将进入而立之年。在双方对话关系的引领下,双方始终高举发展与合作旗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合作原则,相互尊重、理解、信任和支持,在卫生领域务实合作不断加强和深化,尤其是2006年中国-东盟建立卫生部长会议机制以来,双方共同推动卫生合作机制化、务实化发展,已成为卫生领域最重要合作伙伴之一,有力地维护了地区卫生安全、促进了地区卫生发展、推动了地区卫生创新,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和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致认为在中国—东盟卫生部长会议机制以及在东盟秘书处协调下,继续加强中国—东盟卫生领域合作意义重大。进一步赞赏2016年10月第一届中国—东盟卫生合作论坛以来,双方致力于在传染病和非传染病防控、传统医学、医疗服务、慢性病防控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开展了人才培训、经验交流、人员往来等多种形式合作交流,开展了中国—东盟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澜湄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项目、中国—东盟医院合作联盟、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等多个卫生领域交流合作平台,在医院管理、远程医疗、疫情防控等领域取得了务实合作成果,推动卫生健康成为中国-东盟合作亮点。我们欢迎中国与东盟成员国间建立实验室网络。

对因新冠肺炎感染病逝者表示深切哀悼,对患病和受疾病威胁民众致以诚挚慰问,对战斗在防控疫情第一线的医护、科研、检疫等人员深表敬意。赞赏中国—东盟卫生合作机制自疫情暴发之初即采取积极措施共同应对,赞赏双方团结协作开展的防控工作,包括及时共享疫情信息与基因组序列、交流疫情防治经验、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等。注意到2020年2月20日在老挝万象举行的中国—东盟关于新冠肺炎问题特别外长会,倡议就疫情防控加强交流,并在将于2020年11月举办的第三届中国—东盟卫生合作论坛深入推动有关合作。

重申中国和东盟国家将加强在各个相关国际组织,尤其是世界卫生组织中的合作、沟通与协调,继续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卫生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支持双方在“互信、互谅、互利、互助”的中国—东盟合作精神指引下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交流与合作。赞赏世卫组织在本地区为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暴发所作的努力,包括推动信息分享与积极协助诊断治疗等工作。

回顾到联合国大会于2015年9月所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新时期的全球卫生发展设定了宏伟的目标,为此,认识到中国和东盟各国将在此框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背景下,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本国各年龄段人民的福祉。中国—东盟致力于积极对接建设“健康中国”与“东盟后2015卫生发展议程”,并以此为契机,为全面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贡献力量。

强调继续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卫生政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领域的合作,注意到中国关于建立中国—东盟国家卫生政策研究合作网络、公共卫生合作网络、中国—东盟国家医院合作联盟,并开展合作的各项倡议,为本国和本地区创造健康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人民健康。

认识到传统医药在中国与东盟国家有悠久的应用历史,是中国与大部分东盟国家卫生保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特别是在治疗新冠肺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注意到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巴马论坛、传统医药培训班、传统医药中心等合作平台为不断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传统医药交流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调为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卫生合作,在以往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本着交流互鉴、互利共赢的原则,特此提出以下合作倡议:

1.继续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新冠肺炎大流行等全球卫生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加快有关新冠肺炎的信息共享,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新冠肺炎威胁,维护全球卫生安全。

2.完善和深化现有中国—东盟疾病防控长效合作机制,加强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领域的人员、技术交流和疫情信息及时共享,适当开展传染病联防联控,探索共建实验室网络,推动建立中国—东盟卫生应急合作(EOC)网络,共享防控知识和经验。

3.强化中国与东盟各国联合应对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探讨开展卫生应急桌面演练,提升区域卫生应急响应和救治能力。

4.倡议各国在中国—东盟卫生合作框架下,加强对传统医药知识分享及保护、开发和利用,推动传统医药传承研究创新发展,强化高层次传统医药交流平台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传统医药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的互学互鉴,探索建立具有传统医药特色的国家卫生体系。

5.促进在慢性病、心血管病、癌症等非传染性疾病防控领域的交流,推动医学教育资源共享,在医学教育、人才培训、技术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提升中国—东盟慢病防控水平。

6.不断推进在医疗服务领域合作,依托中国—东盟国家医院合作联盟框架,不断丰富和拓展合作平台,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发挥互联网+医疗技术优势,推动本区域医疗服务更可及、更高效、更满意。

7.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与衔接,开展营养健康政策合作对接,建立信息共享与通报机制,推进区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8.共同商定研究制定未来中国—东盟合作基金卫生相关项目战略方向和重点领域,推动中国与东盟成员国国家政府部门、技术机构、东盟秘书处共同申请合作项目。

我们认为需要团结合作应对当前形势。我们坚信,能够通过团结合作,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共克时艰,打造中国—东盟卫生健康共同体。让我们共同期待将于2022年举行的第四届中国—东盟卫生合作论坛。

 

中国东盟博览会
赖晓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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